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

03.09.2014  04:38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

    省委王三运书记在兰州调研检查工作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省委王三运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重点、找准联系点,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是落实监督责任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落实主体责任的本质,就是要切实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问题积极发现、敢于揭露、严肃查处。主体责任履行得越到位,就越能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上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越能促使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同时,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本身又是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

    积极主动落实监督责任,是落实主体责任的保障。越是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就越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当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兰州市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六项重点任务履行好监督责任。一是组织协调。主动向党委(党组)汇报中央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情况。二是党内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敦促下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三是纪律检查。加强对党的纪律和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纪律、对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等行为,维护中央和省市委的权威。四是作风督查。抓好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十四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行为,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五是惩治腐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六是责任追究。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窝案串案等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纪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情况,开展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

    以改革创新精神,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明确自身职责,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大“三转”力度,为“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创造必要条件。

    一是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上级纪委的安排部署,积极稳妥地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按照“点派驻、面派出、全覆盖”的思路,充分发挥好派驻纪检组和综合派出纪工委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二是加快步伐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要求,当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快步伐推进“三转”。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专司纪检监察工作不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规定执行走样变形。要注重整合内部资源,调整力量配置,加强创新力度,增强工作实效。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