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任发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9.05.2015  14:38

    据天水市纪委消息:经天水市委同意,天水市纪委对秦安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任发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任发祥在任秦安县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索要他人贿赂,已涉嫌犯罪。

    任发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任发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