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秦天宝教授应邀来我校做学术报告

21.10.2015  11:22

 

受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制研究中心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基地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秘书长、博士生导师秦天宝教授于2015年10月16-17日来我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16日晚7:00,秦天宝教授在三教“明法讲堂”做了题为“比较视野下的环境法”的学术报告,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和法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环境法学科组(教研室)教师聆听了学术报告。受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制研究中心委托,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郭武副教授主持并点评了本次学术报告。

秦天宝教授的学术报告始于当下环境问题、资源开发与保护、环境文化等方面的中西比较审视,以此为分析“质料”,提出环境法发展以及环境法学研究中的比较方法论题。秦教授认为,尽管环境问题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全球性和人类共同性的议题之一,但通过比较方法仔细梳理和归纳不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治进程,尤其是我国与西方国家之间在环境保护法治发展方面的差异,环境保护法治必然要通过与各国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等相符合、相适应的“特化”路径得以实现。在此认知前提下,秦教授从典型国家环境保护立法所遵循的价值理念的不同对比较方法在环境法治建设和环境法学研究中的应用展开了学理论证,并结合美国和欧盟等典型国家和地区在转基因立法中对开放、创新理念与保守、安全理念的不同应用和体现。最后,秦教授就环境法治建设和环境法学研究中比较方法的有效运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郭武副教授从比较研究方法的功能和属性、比较研究方法对环境法学研究的特殊价值、比较研究方法在环境法学研究中的运用等方面对秦教授的报告做了回应和点评。

秦教授的学术报告引起在场同学和老师的极大兴趣,大家就学术报告主题和当下环境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积极与秦教授互动交流。对于大家的疑问,秦教授一一作了详细解答。现场交流互动热烈、学术氛围浓厚,学术报告取得圆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