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研究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5]39号)精神,2015年将评选产生第二批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予以资助培养。现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申报条件
(一)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聘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含)岗位,年龄在50岁以下( 1965年 1月 1日 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条件限制。
(三)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农业科学与技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对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
(五)一般应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六)其带领的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取得较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向引进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优秀人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倾斜。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申报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填写《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3名。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书》的“申报意见表”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二)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有涉密请提前告知。材料一经受理,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的主要职责、支持方式等内容,详见《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
(四)上述文件和表格电子版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moahr.cn下载。
五、有关要求
《申报书》纸质版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于 2015年 7月 15日前 报送科研院科技处项目科。《申报书》须刻录光盘,随文件一同报送。
联系人:王国荣,7631105
附件:1、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申报书
2、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科研院
2015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