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5.07.2016  17:42

为了强化省级科技计划管理,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保障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成效,2016年初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对“十二五”期间应结未结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清理的通知》,会同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积极开展了“十二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

在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进度完成科研计划任务,加快项目结题专项工作期间,有的依托单位科研项目结题率达到100%,但仍有一些依托单位对项目结题不重视,缺少管理和制约,项目结题率不高。针对这一情况,省科技厅经厅务会研究决定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作为项目申请单位2016年立项指标的重要依据,对项目结题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应结题但未结题较多的单位采取等比例扣减申请立项指标,以促使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结题工作。同时,省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对各项目主管业务处室开展了约谈,按照“抓执行、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的内在要求,本着对科技事业负责对科研资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推进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省科技厅和各行业科技管理部门积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相关研发任务和目标,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省科技厅根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于逾期无法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进行了“终止”,其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计入科研诚信记录。终止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属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家库成员的移出专家库,不得参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评估等工作。

经过全省科技系统的积极努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期结题率达99%,一大批科研成果有力的支撑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作用逐步显现。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结合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计划项目实施动态管理监测系统,对到期应结题验收项目,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推送提醒信息。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和发挥项目推荐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明确项目推荐单位在协助拨款、过程管理、配合验收结题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