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 聚焦主责主业---市科技局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问责工作职责
市科技局纪检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作风根本好转,督促系统党组织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担起来、抓在手,推动“3783”主体责任体系落地生根。
促三转到位强化纪检队伍建设
调整分工,回归主责主业。市科技局党组全力支持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回归主业,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要求纪检组长只分管局系统纪检监察全面工作,不再分管或兼任其他工作,同时为纪检组开展工作提供一切保障。2014年以来,局党组和主要领导先后专题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19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38个。
配备人员,加强工作力量。针对局系统管理单位多、干部素质参差不齐、矛盾问题突出的现状,积极向市纪委协调配备了1名专职纪检专干,进一步加强纪检组工作力量。同时,在局属单位确定了6名专职纪检监察员,协助纪检组开展执纪监督工作,延伸了监督“触角”,做到了全覆盖。研究制定了《科技局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科技局纪检监察员考核细则》,明确纪检监察员履职权利和义务,将纪检监察员年度考核收由纪检组统一考核。
强化培训,提高能力素质
强化纪检监察员思想和能力建设,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定期组织纪检业务培训,印发培训资料,采取以干代训的方式交叉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20余次;召开单位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员联席会议,通报发现的问题,互相挑刺,互相监督,取长补短,提高纪检监察员整体业务水平。2014年以来,纪检组先后开展业务知识培训15次,组织纪检员参加市纪委廉政大讲堂培训8次。
转工作作风严肃执纪监督问责
常抓不懈,推进作风改进。市科技局党组不遗余力的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做到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2012年,组织开展效能风暴行动;2013年,组织开展“提振精气神、增强责任心、强化执行力”百日专项活动;2014年,组织开展“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作表率”专项整治活动。随着各项活动的开展,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健全制度,形成督查常态。制定《市科技局制度汇编》,修订完善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重点工作督查制度、会议制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39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堵住“四风”滋生的漏洞。建立健全了市科技局党风廉政责任制图标分解制度、约谈制度、履职报告制度、督查考核制度、责任清单销号制度、风险防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为推动责任落实提供有力地制度保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的转变。
正风肃纪,严格追究问责。督查中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实行“一案双查”和倒查追责,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强化震慑作用,督促整改落实。2013年开展治理庸懒散慢工作,对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存在的慢作为、作风散漫和乱作为,给予5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诫勉谈话。2014年查处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6名,4人在全系统通报批评,2人调整工作岗位,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2015年查处局属单位7名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1人给予行政记过,6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查处局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审批报销差旅费及违规公款报销问题,对10名相关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查处2名落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不严格的党员干部,给予诫勉谈话。
勤监督检查着力维护群众利益
专项督查,加强财务监管。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先后开展4次财务廉政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聘请审计机构专业人员,对局属各单位2012年以来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2012年以来科技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130个重点项目的研发和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对科技项目申报、评审、拨付、使用、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有效解决了项目重复申报,资金使用率不高等问题。
开展“两查两保”,规范扶贫项目。扎实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制定了《市科技局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联合审计检查组,对2013年以来,局系统23个扶贫项目,310万元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重点对科技扶贫项目资金在实施中是否专款专用等8个问题,倒查项目主管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违规违纪项目单位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追缴违纪资金,确保“两查两保”行动取得实效。
履行职责,协助查办案件。2015年协助市纪委查处了兰州工业研究院违规设立“小金库”、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单位两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同时,认真落实市纪委和综合派驻纪工委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