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技厅支持兰州、白银、张掖、金昌4市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14.12.2018  02:11

近日,甘肃省科技厅正式复函支持兰州市、白银市、张掖市、金昌市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是落实《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的具体行动。

年初,省科技厅启动了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经市州人民政府申报、专家组对申报方案评估论证、省科技厅会议研究,同意支持兰州、白银、张掖、金昌等4市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明确示范区建设要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和各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支撑引领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为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示范区建设要依托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等区位优势、创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和现有创新平台,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和工作合力,突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认真抓好建设方案重点任务落实,建立常态化高校院所与企业科技成果供需对接转化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为加快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示范区建设要建立健全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构建良好创新生态;重点推动优化政策环境、培育技术转移机构、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科技金融结合、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抓实抓好各项保障措施。力争到2020年,将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成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交易的活跃区、科技与经济润通发展的先行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

省科技厅将积极配合建设城市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示范区建设期满进行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