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是否该为政府的错误决策负责
11月10日,意大利拉奎拉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因地震误报在初审法院被判刑的7名危险评估委员会成员中的6名科学家无罪,1名官员有罪。意大利民防部前副部长贝尔纳多·德·贝尔纳迪尼斯被判2年监禁,缓期执行。
事件背景是2009年4月6日,意大利小镇拉奎拉遭遇里氏6.3级地震,309人遇难。在大地震发生前,政府组成了一个危险评估委员会并于2009年3月31日举行会议,由他们评估地震风险。该委员会由时任意大利民防部副部长的贝尔纳多·德·贝尔纳迪尼斯和6名地震学家组成,他们通过媒体告知拉奎拉居民,未来数天不会有强震。结果,有29人因为相信了该信息而决定留在家中睡觉,最终不幸罹难。
此后,该评估委员会被告上法庭。初审法院的法官认为,危险评估委员会7名成员关于拉奎拉大地震所做出的“肤浅而模糊的危险评估”是造成地震死亡人数众多的原因之一,为此,法庭于2012年10月22日判决7名被告均因过失杀人罪入狱6年,而且终身不得担任公职。此后,7名被告提起上诉,拉奎拉上诉法院于10日做出上述裁决。
虽然上诉法院的判决并非最终判决,但这一过山车似的官司向世人传递了一个明确的理念,在追究决策失误而造成的灾难责任时,科学的归科学,政府(管理)的归政府,即科学家无罪而政府官员有罪。
要理解这一点,显然要从政府的起源和职能谈起。现代政治中公民与政府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公民是委托人,而政府是被委托人。政府受人民之托,代替人民对国家和社会行使管理的权力。正如洛克指出,国家是由人们组成的一个社会,人们组成这个社会仅仅是为了谋求维护和增进公民们自己的利益。政府官员的职责是:公正无私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整体上保护所有的人,并具体地保护每一个公民今生对这些东西(生命、自由、健康和疾病以及对诸如金钱、生命、房屋、家具等外在物)的所有权。
与此相似,中国在规定政府的职能时也提出政府具有4种职能: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就包括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合法权益、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在今天,东西方对政府职能的认知已经具有共性。
如果政府失职,不能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自由、健康和财产时,就应当承担责任,当然承担的责任有大有小,视公民生命和财产受到的具体损失程度而定。行政行为的责任人受到处罚,属于政府承担的较轻的责任。现在,由于失职,没有尽到保护意大利公民生命和财产的责任,意大利民防部前副部长贝尔纳多·德·贝尔纳迪尼斯被判2年监禁,并且是缓期执行,这已经是较初审获得了减轻的处罚。
对于科学家是否应负责任的问题,尽管有地震中死难者家属对上诉法院的判决提出异议,认为不公正,但根据上诉法院的调查,认定科学家并不负责任。因为,关于地震的预报源自2009年3月31日危险评估委员会会议开始前录制的一个采访,但是在会后才公开播出。采访当中,德·贝尔纳迪尼斯称:“地震学家们告诉我,由于地层在连续释放能量,所以不会有大地震的危险。”
在初审中,法官认为危险评估委员会中的6名科学家事后没有对德·贝尔纳迪尼斯的言论作出反驳,也未对强震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做充分的强调,因此做出了有罪判决。但是涉案科学家均表示从未做出过不会发生大地震的保证,而且,在上诉过程中,辩护方律师指责媒体故意传递错误信息,误导人们相信电视采访中的信息是会议的结果。基于这些理由,上诉法院法官推翻了初审法院6名科学家有罪的判决。
要贯彻“科学的归科学”之理念,涉及两个层面的讨论,一是科学家的研究结论是否有误并同时将错误信息传递给公众,二是官员发布了错误信息后,科学家如果没有予以纠正,是否也有责任,甚至有罪。随着行政行为越来越注重科学性,专业人士会更多地介入决策中,这样的讨论在中国也应当展开。(张田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