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委六举措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4.05.2015  19:31

近日,重庆市科委召集重庆市两江新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大学科技园、主城九区科委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创新创业代表,研究讨论了当前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存在的问题及环境障碍,明确了六项措施着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
    一是筹备召开全市众创空间工作会议。市科委拟于2015年5月召开重庆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总结重庆市创新创业服务情况,研究制定激励大众创新创业的措施和手段,部署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二是启动实施众创空间建设计划。鼓励以区县和各类开发区为主体,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开放共享”的原则,通过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等方式,利用高新区、工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联合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聚集创新创业资源,完善设施配套支撑,投资建设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且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建设经费以区县和各类开发区自筹为主、市级资金补贴为辅,社会资本为补充。
    三是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分配按照科技成果荣誉归单位、利益归科研团队(个人)的原则进行。科研团队(个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暂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双肩挑”的科技型处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暂可享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
    四是启动天使成长计划。设立3亿元规模的重庆市天使成长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天使投资人及机构聚集重庆,三年带动形成10亿元的天使投资规模和服务联盟,主要以阶段参股的形式,投向初创种子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或创业团队。市区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对天使投资失败项目,由市区财政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对在孵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本金损失。市财政对单个项目的本金风险补偿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是建设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平台。组建大众创新创业重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整合银行、VC、PE、证券、保险、信托、担保、保理、资本市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资源,建设投融资项目数据库、金融机构数据库和科技中小微企业数据库,与区县共建覆盖全市的“1+N”科技金融服务网络,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有效集成创业服务资源,提供全链条、一站式增值服务。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各类投资机构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企业,对投资机构和被投企业按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业企业债权融资,给予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
    六是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国家高新区、开发区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各类科技创业服务机构举办全国性、国际性的创业论坛、创业大赛和创业路演等创新创业活动,弘扬创业文化,活跃创业氛围,对活动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来源:重庆市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