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叫停私家车租赁经营 租赁服务禁配司机

14.08.2014  12:28

  中国兰州网8月14日消息  私家车不得用于租赁,且汽车租赁公司不得配备司机。昨天,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下发通知明确,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的服务中,有一些经营者违规,大量吸纳私家车用于“出租经营”,影响了北京汽车租赁以及出租运营的正常秩序。通知发布后,一些租车平台纷纷发表声明“自辩”。

   有客运资质才能租赁

  当手机叫车逐渐成为一部分人的打车习惯时,一种新兴的叫车方式出现,租车人用手机叫来的并不是正规出租,而是各种品牌的“私车”。这种“叫车服务”有个学名叫“商务租车”,兴起在五六年前,只有少量的备案车辆可以运营。

  去年起,几家运营企业开发新的叫车平台,运营企业大批吸纳租赁企业的车辆,有些私家车通过挂靠租赁企业,进入车辆出租市场。交通委运管局昨天下发的《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是对这种现象的“腰斩”。有专家认为,部分租车软件或遭致命打击。

  对此类经营行为,《通知》的核心意思是:租赁的车辆应当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即车主需持“客运资质”,私家车不得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同时,汽车租赁服务不允许配备司机,与出租客运经营区别开。

   承租人信息需存档

  对租赁企业的管理,交通委运管局出台了新规,即日起,各汽车租赁企业在承接和办理租车业务时,除执行既往规定和程序外,另须严格执行新的规定和要求。

  新规要求,租车时要由承租人明确填写租车用途。租车用途不合法合规的,不得将车辆出租。

  同时,完整保存承租人身份核实、租车用途、书面告知书的有关资料,并录入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纸质和电子数据一致的客户和合同档案信息,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