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副省长徐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

20.03.2015  17:34

    福建省副省长徐钢被查 曾言克服“小节无害论

    人民网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贾玥) 今年被查省部级官员再添一人。今日稍早时候中纪委监察部官网消息,福建省副省长徐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据记者统计,这是2015年第11位、十八大以来福建省首位被查的省部级官员。

    截至记者发稿时,在福建省政府官网依然可以看到徐钢的个人信息。他在福建省8位副省长中排名第五,负责民政(含双拥、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防汛抗旱、支前、海防、食品药品安全、效能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徐钢,男,汉族,1958年12月生,福建浦城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从公开资料看,其30多年的为官经历均在福建省内,历任福建省经委综合处干部、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助理、莆田市政府副市长、福建省交通厅厅长、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等职。2013年2月起任福建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他还是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八届、九届中共福建省委委员。

    3月10日,徐钢还登上过《福建日报》。在前一日的全省粮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作为分管领导的徐钢对于粮食生产工作提出若干要求。

    另据《新京报》等媒体2013年10月的报道,徐钢当时参加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家行政学院首次举办的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

    在谈及其学习心得时,徐钢认为,一要克服“小节无害论”思想。一个在小节上过不了关的领导干部,也很难在大节上过得硬。要从小事做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去自觉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要克服“反感监督”的情绪。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不但对上级的批评要听得进,还要从容面对同事和下级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闻过则改。

    三要克服“交友是个人私事”的认识。要慎交朋友,择善而交,不断净化自已的社会圈,不交酒肉朋友,更不丧失原则去“傍大款”。

    四要克服“攀比、侥幸”心理。总认为自己比别人强,可物质生活却不如人家,心理不平衡就难免滥用权力;总认为自已做的事比较保密,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惩处。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做到自警、自省、自律。

    【链接】个人简历

    徐钢,男,汉族,1958年12月生,福建浦城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1976.12—1978.10 福建省福州发电设备厂学徒

    1978.10—1982.08 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2.08—1991.02 福建省经委综合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7.07—1988.06在龙岩卷烟厂挂职任副厂长;1988.09—1991.02在建阳县挂职任科技副县长)

    1991.02—1992.03 福建省南平地委政研室主任

    1992.03—1995.06 福建省经委(省经贸委)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1995.06—1996.10 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助理、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其间:1995.08-1996.10公派英国利兹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进修)

    1996.10—1997.08 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助理、技改处处长

    1997.08—1999.12 福建省莆田市政府副市长

    1999.12—2000.09 福建省莆田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0.09—2003.07 福建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3.07—2005.11 福建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5.11—2008.04 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党组书记,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8.04—2011.02 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

    2011.02—2012.01 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2012.01—2013.02 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

    2013.02— 福建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八届、九届中共福建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