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

16.03.2016  11:30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的监测点位全覆盖,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基本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实现互联共享,监测信息统一规范发布。

根据《意见》,福建省将通过对地观测、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等手段,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及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和禁止开发区的大尺度、全天候生态监测与评估。同时,严格落实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省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大型矿山、大型移动源等重点污染源全面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为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全省联网、集成共享、统一发布,《意见》要求,构建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互联共享机制,并与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对接,到2020年实现全省环境监测数据“一网一库一平台”。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监测与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常态化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对超标排放、伪造数据等违法行为现场监测、直接依法查处。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窜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