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福利与户籍挂钩制度让进城农民享受居民待遇
原标题:改革福利与户籍挂钩制度让进城农民享受居民待遇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我省将重点推行行政区划调整,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改革与户籍挂钩的福利制度,统筹解决子女就学、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问题,给予进城农民与城镇原住居民同等的市民待遇。
据统计,2013年全省城镇化率已达到40.13%,但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比全国平均水平53.73%落后了13.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排名也比较靠后,而且城市数量少、规模小,结构不合理,城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城镇产业基础和产业发展落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很突出,要素聚集和综合承载能力比较薄弱,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此外,尽管我省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但从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快速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使得我省城镇风貌不断转换,并在风格上趋于一致,“千城一面”的现象日益突出。
我省将重点推行行政区划调整,以行政区划的科学合理调整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考虑在试点县中选择几个经济实力较强、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县、镇,推进县改市、镇改市(区),同时加大撤乡设镇力度,进一步改善全省城乡空间布局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和基础。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的问题,科学有序解决转移人口落户问题;依托资源能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突出抓好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城镇产业承载能力,使转移人口有业可就;同时完善共服务,改革与户籍挂钩的福利制度,统筹解决子女就学、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问题,给予进城农民与城镇原住居民同等的市民待遇。加快新型城镇化试点范围内的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将农民房屋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加快建立健全宅基地和承包土地处置机制,明细农村土地产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也为资本下乡提供具体保障。(记者 穆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