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公安机关圆满完成“神舟十一号” 载人航天发射安保任务

20.10.2016  21:35

  神舟十一号”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顺利升空。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神舟十一号”发射安保任务。

 

  此次任务规格高、周期长、政治影响大,为切实做好发射任务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市局党委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做好神舟十一号载人航天器发射任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安保领导小组,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立朝,局领导李辉、习尚银、贾福祥、杨建斌先后多次对铁路专线、公路沿线和通信光缆线路进行实地踏勘,在毗邻发射中心的金塔县境内设立临时治安检查站2处,按照“逢人必查、逢车必查、逢疑必查”的工作要求全天候查控,严防可疑人员、可疑物品进入发射中心,并安排民警从10月13日开始至任务结束,每天对沿线国防通信光缆进行检查、巡护。

  发射当日,抽调参与执勤的交通民警对重点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合理设置减速慢行、限速等交通警示牌,文明执勤,有序疏导,任务期间未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护线民警警容严整,精神饱满,执勤规范,没有一人擅离职守;卡点民警认真负责,规范查缉,防止了可疑人员物品进入基地,确保了“神舟十一号”发射绝对安全,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