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的爱情从何而来
转自:当代中国出版社的博客
说来有趣,五四时期反封建的一个主要动力正是反对买卖婚姻。许多进步青年纷纷违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抛弃他们的娃娃亲,寻求婚姻自由的权利。那一时期流行的小说、电影,到处渗透着自由恋爱和自由婚姻的气氛。丁玲的《莎菲女士日记》、鲁迅的《伤逝》、易卜生的《玩偶之家》、巴金的《家》《春》《秋》,以及古典小说《西厢记》《红楼梦》、民间传说《梁祝》,都在控诉封建婚姻的罪恶。这样,至少在大中城市,青年人决然地从父母手中夺得了婚姻自由权。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同样提倡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也出了许多小说和电影。今天,自由恋爱精神已经成为中国《婚姻法》的基础,婚姻法总则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寻求婚姻自由的主要武器是爱情。“爱情”这个词是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到来而进入中国日常词汇、进而成为婚姻的神圣基础的。感情好,就结婚;感情不好,则可以离婚。据说,以感情结合的婚姻是牢固的。
但是谁都知道,感情是最容易变化的因素。《莎菲女士日记》中的女主人公明明知道她所爱慕的白马王子只是个英俊的酒囊饭袋,一个逢场作戏的花花公子,但仍然迫切地等待这位花花公子的深情一吻。可以想见,即使莎菲与凌吉士结婚,也会很快分离,或者莎菲成为性受虐狂而一生凄惨。《伤逝》中的子君和涓生的婚前感情不可谓不炽烈,特别是女方子君为情所动,毅然与家庭决裂,追随涓生而去。但婚后的日子却平淡无奇,日常琐事成为新的喜怒哀乐的感情来源,终于离婚,子君郁郁而死。
因此,面对传统力量以社会稳定的名义反对自由恋爱的种种理由,争取自由婚姻权的战士们不得不制造一种爱情神话,将爱情描绘成一种特殊的感情。这种感情是由冥冥之中的命运之神赋予的,因而是神圣的、长久的。一旦失去爱情,则一方将不能生存。宝黛之恋即由通灵宝玉相牵,至黛玉焚诗达到高潮。《少年维特之烦恼》的维特也是由一种神秘力量的牵引,与绿蒂一见钟情,直至因情而死。死亡几乎是所有“永恒的爱情”的共同主题,非此不足以体现爱情的珍贵,非此不足以使短暂的爱情成为永恒。即便最近流行的所谓“韩流”(韩剧爱情片),也仍然靠主人公的绝症来打动观众。琼瑶亦深知其中奥妙,制造出无数神秘兮兮的爱情故事,让其中的男女青年无论有何种反复挫折、经历何种人事沧桑,仍然靠这种神秘的爱情而相挂相牵。当然,琼瑶时代已经不需要靠殉情来争取恋爱自由了,相反,死亡会让人害怕,所以琼瑶故事只有神秘而没有多少死亡,让现代的青年男女们可以轻轻松松地体验神圣的爱情。
应该承认,这一策略取得了极大成功。虽然社会上的中老年人心存疑虑,但架不住出自年轻人之手的爱情小说、电影(以后是电视)的狂轰滥炸。没办法,话语权在当事人手中。主人公们殉情的殉情,患绝症的患绝症,还有的身嫁(娶)他人而心系情人,或哀痛欲绝,或飘飘欲仙,为现实生活中的青年人树立了追求爱情的典范。当他们仿效心目中的偶像而自杀,而出走,而郁郁寡欢时,为人父母的不得不举手投降,交出儿女婚姻的决定权。
但是应该承认,作家们的描绘并非无中生有,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梁祝型或维特型的生死恋。五四时期的青年们一方面还受着较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道德教育,另一方面却是浪漫的神秘爱情观的强烈熏陶,这就迫使男女青年在相互隔绝的状态下构想各自的爱情幻象,即所谓“白马王子”或“白雪公主”。白马王子总是英俊潇洒,才华横溢,多情重义;白雪公主总是美丽动人,能歌善舞,多愁善感。这种偶像实际上是传统婚姻的男主女从关系的浪漫化,表面上看是现代爱情的幻象,实际上却是对传统婚姻关系的变相复制。这其实是后来自由恋爱与传统婚姻能够结合的内在机制。当两个人相互接近时,他们都在用这一幻象来体验和打量对方。这就是所谓的“美好初恋”——这种神秘爱情观的初次体验。注视、拉手、拥抱、接吻、言谈举止、衣着打扮,每一个细节都被初恋者赋予了神秘色彩,因而初恋过程就充满了幻想、想象和激情,能够令当事人如痴如醉,为一点点小事而辗转反侧,彻夜难眠。不难想象,在这种状态下,当事一方或者双方都会产生为对方而生、为对方而死的激情。其实,这恐怕就是所谓“刻骨铭心的爱情经历”的实质:幻象与新鲜感。更进一步,幻象与新鲜感又都与道德禁忌相联系。如果没有男女交往的种种禁忌存在,幻象能否滋生?新鲜感能否存在?激情能否存在?雌雄两条狗一碰面就相互嗅对方的后部,就玩性游戏,它们恐怕是不会有什么要死要活的激情的。另一种不尽恰当的比喻是第一次行窃的偷儿,反复地踩点,反复地想象。在实施作案时,总是想象着周围一切的人与物都在注视着自己,总是心慌意乱,激动不已;一旦得手,则又仍心跳不已,夜不成寐。也许这可以美其名曰“偷情”,不是偷感情,而是偷东西时的感情,同样是由幻象与新鲜感组成。
但是,就像小孩子玩耍一样,想象和新鲜感总是要过去的。这时候双方的真实面目就显露出来,其实都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都会口渴、肚饥、出汗、放屁,都会感冒、发烧、出血、疼痛,都怕苦怕累,都有着贫穷或富裕的父母、亲友,都居住在各式各样的窝棚或殿堂。慢慢地,双方不再像初始那样愿意无限奉献,而是开始要求对方的体谅、温暖。这样,人品、价值观、志趣、爱好,乃至家庭背景、收入及收入预期等因素开始介入交往,各自朋友和家庭圈的评价也会开始介入。一旦到这个时候,爱情就变得不那么神圣了。而要将其神圣化,必须在此之前让他们面临强大的社会压力或者面临绝症的威胁,直至一方为情而死。
因此,是禁忌创造了神秘的爱情。禁忌越强,爱情的力量越强。一旦禁忌解除,则神秘的爱情亦将死亡。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结婚是爱情的坟墓”的原因。
本文摘自《生为女人:性别、身体、欲望、情爱与权力》,孔见 王雁翎 主编,当代中国出版社,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