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被判15年

13.02.2015  02:40

    【新华社郑州2月11日电】上世纪90年代名噪一时的“神医”胡万林,曾因使用含芒硝药物致人死亡;出狱后3年将再次面临法律制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1日下午对胡万林等非法行医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1月19日,洛阳中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胡万林有期徒刑十五年、吕伟有期徒刑十一年、唐孟君有期徒刑三年、对贺桂芝免予刑事处罚,四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85889元。宣判后,胡万林、吕伟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上诉至河南高院。

    二审法院认为,胡万林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伙同吕伟、唐孟君、贺桂芝以开办“培训班”的名义进行非法行医,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胡万林、吕伟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胡万林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及民事赔偿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遂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