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利用国有农场易地搬迁安置模式

29.05.2014  18:43

利用国有农场搬迁安置模式,就是在土地资源匮乏地区,由当地政府统一将部分农场收回,通过无偿划拨的形式,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安置区,将居住在高深山区、生产生活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村(组)的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的一种安置模式。这种模式由于土地权属清晰,基础条件好,可有效解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用地问题。最典型的实例是天祝县市区农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天祝县作为石羊河流域源头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生态位置十分重要,但深居在2800米左右的高深山区贫困群众多达3万人,生态治理与扶贫开发的矛盾十分突出。为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和问题,武威市委、市政府果断决定将收缴的8个市直部门的农场共占地面积9687.1亩,无偿划拨给天祝县政府用于安置该县祁连、旦马、毛藏、哈溪、大红沟等乡镇贫困农牧民群众。主要做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实施“下山入川”工程是武威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武威市和天祝县把“下山入川”工程列为当年的重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盯着抓,县委、政府主动衔接沟通,积极协调推进,确保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顺利实施。

 

2、落实安置土地是前提。国有农场由于种种原因,利益纠葛复杂,各种矛盾突出,收缴难度大。武威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采取行政、法律等综合措施,化解债权债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按期将整体收缴的8个国有农场“零障碍”无偿划拨给天祝县用于贫困群众搬迁安置,有效解决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土地的问题。

 

3、强化资金整合是保障。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武威市和天祝县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整合农村项目资源,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积极整合和落实各类涉农项目,形成合力,统筹安排,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4、统一规划实施是抓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进行建设。建立由扶贫办主管,行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项目实施乡镇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的项目建设协调机制,从而保证了工程建设的有机衔接。

 

5、强化政策扶持是保证。天祝县对搬迁到市区农场的贫困群众,人均给予1.3万元搬迁生产生活补助,5年内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原居住地草原奖励补助等政策。同时,协调解决了搬迁群众户籍、入学、养老、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等问题,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通过项目的实施,目前天祝县已由798户3756人搬迁到市区农场,其中2012年348户1616人,2013年450户2140人,实现了当年下山、当年入住、次年脱贫、三年致富的目标。搬迁群众人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搬迁群众人均分配耕地2亩,户均住宅占地面积13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由原来破旧的不足6平方米土木结构房达到了15平方米以上砖木结构房,人均纯收入由搬迁前的1250元提高到现在的4600元,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开创了利用国营农(林)场实现跨县区易地扶贫搬迁的新模式,为搬迁群众与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供稿:天祝县扶贫办 冯作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