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除干部“混日子”的坏毛病

14.03.2017  02:32

    【兰州日报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虽然全区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能也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个别干部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等问题。”为使干部作风转变更具针对性,城关区委出台和下发了对全区“治转提”行动中作风效能重点对象进行强化提高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强化对象产生范围、标准以及时限和考核举措,要求全区各单位本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的重点对象人选,从21日起展开强化提高工作。

    据介绍,该区为整治“庸懒散慢混卡”等不良风气,针对前期开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出台对重点对象进行作风效能强化的方案。强化提高重点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全区街道、部门、单位(含二级部门和下属单位)的正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和一般干部。强化提高重点对象标准,包括对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和作风纪律规定落实不力的,因作风效能问题被上级部门问责、通报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工作能力明显不足,不想为、不敢为、不作为的干部;工作中存在“使绊子、混日子、耍性子、撂挑子、摆架子、钻空子、转场子”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干部;在去年重点工作检查和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中因工作不力排名靠后,负有直接责任的干部;服务质量差,服务对象投诉率高,服务重大发展和民生项目履责不到位,履职不尽责,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以及在工作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干部。

    该区还明确了重点对象的产生方式,即各单位要参照强化提高重点对象标准,采取民主程序集体研究决定。比如召开干部大会投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或者其他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产生。在确定重点对象人选时,各街道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方案,在本月20日前确定本单位的人选。对未能产生重点对象的单位,经督查发现存在瞒报情况的,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该区强化提高工作,将从本月21日展开。开展组织谈话,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织负责人一对一约谈强化对象,帮助分析问题,打消思想顾虑,明确改进方向,提出工作要求,本人向组织写出书面承诺。制定考核办法,各单位要围绕25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强化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内容分类详实、标准明确具体、可量化的百分考核办法。定向上岗提高,各单位根据强化对象实际统筹确定其岗位,既可在原岗位也可在新岗位进行强化提高。按月报告考评,重点对象的管理考评,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考核”,每六个月为一周期。重点对象每月要书面报告作风、效能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表现,各单位依据其当月实际表现,进行考评并将结果报区纪委,连续考评六个月期满后进行工作鉴定。坚持动态管理,力争使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新发现在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干部随时纳入。

    城关区在12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强化提高重点对象进行综合考核。通过对强化提高重点对象综合表现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结合平时表现集体研究后作出考核意见,综合考核合格的,经纪委审核同意后不再参加强化提高;对达不到要求的,将转入下一个周期继续进行强化提高。月考评和综合考核结果将与干部年终目标管理奖金以及其它激励政策挂钩,综合考评仍不合格的,由本单位进行问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