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侦监厅工作组督导我省祁连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26.09.2017  18:24

      9月18日至23日,高检院侦监厅立案监督处处长张建忠带领工作指导组,实地督导调研我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保岗、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蒋应满、侦查监督处处长袁保伟等三人陪同调研。


        工作组一行先后前往武威、金昌、张掖、酒泉等祁连山沿线地区,听取了市县两级院工作汇报,对基层案件办理进行指导,同时深入祁连山腹地,实地查看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破坏和植被复垦情况,对全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张建忠处长对检察机关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中所作出的努力和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就侦监部门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信心。要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等中心大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一项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的高度去认识和做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服务和保障工作;二是立足职能,形成合力。检察机关作为“两法衔接”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充分发挥好协调、打击、预防和监督四个作用;三是强化措施,务求成效。重点是做好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面排查、深挖线索,跟踪监督、务求实效,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等四项工作;四是完善机制,巩固成果。主要包括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案件咨询会商机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相互培训机制和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等六大机制。


        李保岗副检察长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高检院侦监厅工作组的指示和要求,从七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学习领会抓落实。深刻学习领会高检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学习领会曹建明检察长重要批示,将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贯彻到每一次具体的执法办案活动中去;二是立足职能抓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要做到既不越位,又不失职;三是严格执法抓落实。要将严格执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切入点,从“”上着眼,向“”上努力,在“”上升级,抓典型带全面;四是多办案件抓落实。重点是多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对违法犯罪态势形成威慑;五是主动作为抓落实。通过积极介入、提前介入,引导行政执法机关提高取证、固证能力,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做好证据把关;六是协调统筹抓落实。积极配合民行、反渎、预防等内设部门和环保、国土、农牧等行政执法单位,共同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七是着眼长远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长期工程,需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才能持续发力、巩固成果。
        据悉,我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8月28日,曹建明检察长专门做出批示,对该项工作给予积极评价和高度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