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林区法院正式揭牌 梁明远出席仪式并讲话

09.10.2017  10:04

  9月28日上午,祁连山林区法院在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标志着我省重点林区司法审判机构的全面建立,也标志着我省在环境资源保护专门化审判和集中管辖等方面的改革迈出了历史性、实质性的步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出台多项意见,要求有序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体制改革,合理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此次设立祁连山林区法院,就是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治修复工作的实际行动。省法院要求,祁连山林区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积极参与河西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南部秦巴山地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陇东陇中地区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和中部沿黄河生态安全走廊等“四屏一走廊”主体功能区建设和重点区域生态治理,积极探索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恢复性司法举措,并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专业化水平。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通讯员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