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整改进行时】甘肃省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我省已按期完成祁连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落实省级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制定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报送祁连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报批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6项任务,正在推进年底前需完成的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红线划定等6项任务,其余19项任务正在按进度积极开展。
11月30日,新修订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通过,并于12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条例》中指出:禁止任何人进入保护区的核心区。保护区必须以管护为主,全面深入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开展封山育林育草等生态修复工作,不断扩大林草植被面积,加强冰川、湿地、冻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服从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目前,我省已经出台《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清理退出初步意见》和《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关停退出初步方案》。
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已关停143宗。保护区内所有矿业权拟于2018年底前按照注销式、扣除式、补偿式3种方式全部退出。封堵探洞、回填废弃矿坑、拆除建筑物以及覆土种草、植树造林等治理恢复工作正在进行。
保护区内42座水电站中,两座已关停退出并进行了生态恢复;9座在建水电站停建。31座继续运行的水电站,均安装了生态流量无障碍下泄设施、闸门限位装置、计量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环保、水利部门在线监控和预警管理。
保护区内25个旅游项目已完成整改21个,并实施了生态环境修复。
张掖市组织实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农牧民易地搬迁,处于核心区的149户484名农牧民今年年底前将全部搬出。
今年以来,我省争取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和修复。省财政9月、10月安排资金13亿元,目前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财政部将我省祁连山地区所属县区全部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其中祁连山地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1亿元。省环保厅下达祁连山片区环境保护资金1.3亿元,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此外,我省还印发《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将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10个县列入范围,严禁发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明确了限制或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
同时,我省已经完成了张掖、金昌、武威3市12县(区)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和意见对接工作。
记者:李嘉昕,张掖台 甘肃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