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在社区设立慈善超市 运用市场机制形成救助网络
原标题:我省将在社区设立慈善超市
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慈善超市救助网络
中国甘肃网8月2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李杨 实习生 曹燕)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在城乡社区设立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方便居民经常性捐赠以及捐赠家庭闲置物品,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慈善超市救助网络。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同时我省将推动党员干部到社区注册志愿者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点面向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文体、法律、心理疏导、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等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其他慈善组织的管理成本可参照基金会执行。慈善组织要将募得款物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用于相关慈善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捐赠人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未经捐赠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款物用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慈善名义敛财。我省还将进一步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我省规定,慈善组织应通过自身官方网站或批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认可的信息网站发布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以及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并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及时回应捐赠人及利益相关方的询问。
同时,我省畅通社会公众对不良慈善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在慈善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相关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投诉,或向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举报,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支持新闻媒体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等现象和行为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