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省老龄办出台进一步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其持续运行、发挥作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50号)精神,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重心下移、明确权责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级民政、老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从提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利用效益出发,重视和规范项目选址和设施配备工作;要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设施及闲置资源,通过置换和转变用途等盘活存量资产进行改扩建,同时要采取争取地方财政列支、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等途径筹资新建;要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财产登记制度,对已经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要根据投资来源和出资人情况,明晰财产所有权,并建立财产登记台账和文书影像资料档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以旧顶新、重复投资、重复统计。在资金使用上,各地要专款专用,同时整合其他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要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考评机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抽查、社会监督、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配置和活动开展情况,督促中心正常运转,发挥应有作用,坚决杜绝“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防止出现名存实亡、建成之日就是停用之时等问题。
(厅福慈处 丁军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