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

15.10.2016  04:04

  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本途径,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10月11日,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运用法治方式

  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孟建柱指出,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统筹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规范、道德教化、心理疏导等手段,增强社会治理实效。

  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具有权责明晰、程序公开、预期稳定的优势。实践告诉我们,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行为模式时,很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健全的法治管住任性的权力,防止因不依法办事、侵犯群众权益引发社会矛盾;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推动把利益诉求纳入法治化轨道;把培育法治生活方式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发挥好司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在崇法尚德、移风易俗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

  法律是社会良知和秩序的底线。通过个案依法处理,为社会确立是非对错标准、明确行为底线去向,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责任。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要善于以典型个案依法处理为突破口,给有关行业、群体确立规矩,发挥执法司法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重要作用。

  ——针对社会治理过多依赖行政、刑事法律手段的状况,要积极运用民事法律手段,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社会矛盾,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维护公共利益,以较小成本取得较好效果。

  ——针对暴力伤医、医闹等问题,要把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利用专门队伍及时为患者及家属答疑解惑,增加信任,此外,设立调解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有门、处理公正,推广建立医警联动机制,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运用大数据

  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孟建柱指出,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大数据在给各领域、各行业带来颠覆性变化的同时,也成为促进国家治理变革的基础性力量,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将极大地提高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

  将政法综治专业数据、政府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互联网数据集成,运用大数据,实时关联、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从中找到犯罪规律或趋势,推动由事后追溯向事前预警预防转变。大数据应用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合,能够有效推进职能优化、机制变革,提升社会治理的层次和水平。

  如果说数据是土壤中的“水分”,那么,开放数据就会形成土壤上流淌的“河流”。但是,当前制约数据开放、共享、应用的一个重要症结就是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所以,打破基于权利所形成的各种利益固化的体制壁垒,统筹有关地方、部门和互联网企业资源力量,对数据标准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建立科学的数据标准体系,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内外融合难、上下对接难等问题。

   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孟建柱指出,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的同时,推动完善政策制度,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问题的发生。高度重视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预测预警预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既有传统安全威胁,也有非传统安全威胁。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积极防范、有效处置公共安全新威胁

  当前,公共安全问题复杂性加剧,新威胁增多,传统威胁呈现出新特点,防范处置难度加大。我们必须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对公共安全风险滚动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维护公共安全能力和水平。在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并举的同时,创新机制、增强实效,以此来面对不断变化手法的传统犯罪。

  ——针对黑恶势力新动向,建立线索搜集、经营、打击、整治长效机制,立足系统治理,健全监管、防控机制,完善犯罪线索举报、移交制度,防止其坐大成势;

  ——针对境外毒品问题,加大数字化堵源截流、网格化摸排管理、全链条打击力度,按照综合治理思路,深入推进打击制毒、堵源截流、预防教育、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减少毒品危害;

  ——针对“两抢一盗”,在划小作战单元、转变打击方式等经验基础上,完善情报、侦查、技术一体化作战机制,以专业、灵活、高效的组织形式应对犯罪职业化;

  ——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线索少的情况,公安机关要总结与“宝贝回家”网站合作、让18万名志愿者成为打拐助手的做法,深化“互联网+”在打拐领域的应用,形成全民反拐局面;

  ——针对公共安全风险问题,对高铁、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动视频监控系统、全程快速安检等措施落实到位;对物流寄递行业,在充分发挥好企业积极性的同时,落实X光机安检、开箱验视、实名寄递等措施,建立全程计算机管理机制,织密安全网。

  据了解,近年来,公安部根据防范暴恐袭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物流寄递、旅店业等重点行业,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标准,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强。

   积极防范、主动打击网络新型犯罪

  网络犯罪隐蔽性强、智能化特点明显、花样翻新快,防范打击难度大。这就要求克服以传统办法对待网络犯罪的思维定式,创新防范打击方式,实现网上治理与网下管理、法治手段与技术手段、专门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增强工作主动性。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社会公害,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各地各部门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第一,发挥好电信、银行等单位重要作用,落实源头防控责任。完善银行账户异常资金交易风险防控系统,对异常资金交易及时采取紧急止付、快速冻结措施;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坚决整治制作传播改号软件、违规出租电信线路等不法行为。

  第二,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合力。打数据仗、合成仗,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坚决拔掉一批职业犯罪的“钉子”。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指导意见、司法解释,解决取证难、追赃难等问题。

  第三,加强信息保护,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当前,窃取、泄露、买卖个人信息问题突出,结合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加大信息源头保护力度,完善重点行业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制定严格保密制度,加强教育管理,防止发生泄露。在互联网时代,要形成“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局面。

   积极防范、稳妥化解经济运行新风险

  经济风险是基础性风险,传导性、变异性强。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分享经济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同时,存在着监管不到位、信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势必要求各部门找准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的平衡点,推动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针对网约车等产品共享领域存在的隐患,要健全身份资格、车辆状况、劳动协议等审核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乘客安全;

  ——针对住房、停车位等空间共享领域存在的隐患,要敢啃出租屋、小旅馆管理难这块“硬骨头”,强化租赁平台对房东和租客的身份核查功能,对接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系统,才能有效防止其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

  ——针对餐饮外卖等服务共享领域存在的隐患,要打通线上线下信用体系,推进网上网下融合监管,强化经营主体和第三方平台的责任,让群众享受安全服务。

  (中国警察网南昌10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