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

13.05.2015  03:52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河南邓州市刘集镇,有村干部反映,每年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是镇里摊派下来的任务,收不上来这么多,就要由村干部垫付。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简单地说,就是对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实行“钱币”惩罚,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但是这笔指向性很明确的费用征收,如果变成了按人口比例分配,那就成了“人头税”,可以说对民众的搜刮。

    这几年,社会各界对抚养费的质疑从未停止,矛头直指“到底抚养了谁”。有学者研究认为,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共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1.5万亿元。目前,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约200亿元。那么这些罚款到底有多少入了国库,人们不得而知。虽然在人大代表、律师的不懈追问下,全国已有许多省份,陆续公开了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但公开的都只是征缴金额,对于资金使用情况,没有一个省份能拿出具体数据。他们给出的理由是,社会抚养费由县级计生部门征收或委托乡镇社区征收,归县级财政支配,省级计生、财政部门并不掌握相关情况,因此也无法公开。这可能并非托词,而确实是实情。但巨额资金在预算外运行,连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都不知情,恰恰说明这种现状的不合理和监管的疏漏。

    新华网有一篇文章这样说——基层流行一句话:“县级财政靠地皮,乡级财政靠肚皮。”所谓地皮就是经营土地,所谓肚皮就是靠收取社会抚养费。缺乏公开透明的监管,使“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的社会质疑不断。当然,出于国情的需要,国家不能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也可以理解。但是,难道我们还继续让社会抚养费成为一笔糊涂账?恐怕老百姓没有这样的愿望。在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今天,社会抚养费必须要走出被遗忘的角落,走进全方位监督的视野。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是一笔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