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打“老赖”社会反响好 法院逐步推动执行宣传工作的常态化

28.12.2015  14:03

  中国兰州网12月28日消息 11月底,全省法院展开了一次历年来规模最大、社会覆盖面最广、打击力度空前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市未能履行法律生效判决的3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全方位曝光。此次专项行动自11月底在全市法院启动后,300多名“老赖”的个人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广场、车站、商业步行街等人流密集场所的LED大屏,以及楼宇传媒广告等平台,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身份证信息、失信行为等信息,使失信的“老赖”们无处遁形。

   社会反响好给市民普法

  12月21日,全市几乎是各个媒体、广场商业步行街等人流密集场所的LED大屏,包括电台都在播报失信人名单。家住广场南口的孙先生开车去上班,打开广播就听到“现在播报第四批失信名单……"孙先生说;"这些天只要上车打开广播,就会听到失信人名单的播报,下午下班回家就会看到东方红广场体育馆电子大屏上滚动播出失信人信息,孙先生坦言,自己对全市播报失信人信息不是很了解,大概认为就是把那些欠债不还钱的人曝光。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半数的市民对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曝光的失信人名单的意义并不是十分了解,但对这种曝光的形式感到十分称赞。在亚欧商厦附近居住的市民刘大爷说,我每天下午接孙子放学回家就能看见亚欧商厦的电子大屏上播放失信人的信息,家里的报纸上也能看到刊登这些失信人的信息,家里的小孙子问我“失信人”是什么人啊,我就告诉小孙子这些人都是说话不算数的人,欠了钱不还的人。

  兰州市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信人员一般是指违背协议(合同)或诺言,违约,不守信用,丧失信用的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由我国法学理论与信用文化积淀孕育而形成,是民事执行权与信用文化的结合体。失信信息的公布不但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实现了权利救济,而且可以有效防止随后的失信交易所导致的再次无法执行,能够警示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在内的社会公众重视个人信用。尽管该制度在具体规范与利益平衡上略有瑕疵,但其施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能够经受实践的检验,对妥善解决我国民事执行难的问题将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公布失信人名单会让“老赖”寸步难行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有着重要社会意义。首先,人具有社会性,离不开社会交往。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公开使其遭受舆论、道德压力;在社会交往中,信用是交往一方人格的体现,信用缺失的人往往不会受对方信赖,必会在人际交往中受阻。与他人交易时,一旦交易对方知悉其信用缺失,极可能不会与之交易,从而使其在经济活动中寸步难行。这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以消除被公开的个人信用缺失状态,也警示其他社会成员在经济活动中遵守、维护信用,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社会稳定。其次,该制度不仅最大限度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权利救济,更重要的是保障了司法权威性、公信力。民事执行难损害的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赖,即对司法权威性、公信力的亵渎。《若干规定》通过将民事执行与个人信用挂钩,彰显和维护了司法权威性、公信力,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意识。最后,在此之前,执行法院需耗费大量人、财/物力追踪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而对方则费尽心机妨碍、抗拒执行,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恶意逃避执行,这造成资源浪费、影响物的利用与经济效益;而主动履行则避免了这一恶果。同时,执行法院只需查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之情形,即可将失信信息录入数据库,且短期内的主动履行使得执行效率大为提升,扭转了公众对民事执行拖沓的印象,民事执行也能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