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养老还需多管齐下
为鼓励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健康发展,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制定了《甘肃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房自建的新增每张床位补贴1万元,租赁用房且租期在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4000元;营利性养老机构按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80%予以补贴(相关报道见4月3日《兰州日报》五版)。
如何养老、何处养老是我国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之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得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工作更加紧迫。而关注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不断探索和完善更适合老年人的新型养老模式和服务体系,也是政府改善民生应当承担的重要责任。
社会办养老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投资兴办,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综合性养老服务的机构。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是重视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体现,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更是弥补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不足、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解决社会养老问题的需要。同时,大力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对于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拉动消费、增加就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一定发展,但总体来说,仍然处于供小于求的阶段,也因此导致了一些养老机构服务水平较低的情况。目前取得的成绩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相比,缺口还很大,发展中凸显的问题还比较明显。尤其在养老机构和照料机构的发展上存在陷入高需求低入住的现象,以及普遍存在的总量不足、投入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管不到位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促进养老服务体系稳步发展,政府要从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辅导培训等方面提供多方面服务,真正落实国家对养老事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首先要完善服务措施。主动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等服务,增强投资者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信心。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准入制度,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形成层次多样、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其次是加大政府投入,此次资金补贴正是基于这个考虑。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民办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要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营。尽快制定新形势下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使政府或民间的养老产业在大发展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同时,还要重视加强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人员培训。由于缺乏相应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不仅在我省,就全国来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也极为缺乏。以养老护理员为例,全国潜在需求在1000万人左右,但目前全国取得职业资格的仅有几万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专业化程度亟待提高,要加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必须率先培养和使用一批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使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立体局面,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