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共治破解网络食品安全难题

17.08.2015  04:58

    网购食品的安全与风险,是食品监管部门长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8月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甘肃省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集体约谈15家在兰的互联网食品经营及第三方平台企业代表,率先叫停网上食品交易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相关报道见8月6日《兰州日报》五版)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随着互联网络的高速发展和网络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网购食品成为网络消费的常态,成为食品行业在“互联网+”时代的一个新兴增长点。然而,由于网购不是传统食品行业面对面的经销模式,消费者无法在购买前对食品进行质量鉴别,从而产生了很多质量监管方面不确定性的问题。同时,网上销售食品准入门槛低、经营地点不固定、缺乏正规手续,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混杂其中,还有地方特产有很多是预包装食品,甚至有些是卖家自制的,这些食品既无产品外包装,又缺乏必要的安全卫生标准,这些都给网上食品交易带来很大障碍。因此,如何建立健全网络食品市场监管机制,有效实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网络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成为食品安全部门一项全新的任务和挑战,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修改,按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对入网经营者实名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依法可审查其许可证,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做出了规定同时,相关规定参照实体市场监管的市场准入式监管模式,赋予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管理的权力和义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法律层面弥补了过去对网购食品监管的空白和漏洞,必然对规范网络食品行业起到夯实基础的作用。

    但是,如果只是照搬线下的监管模式,实名登记并审核有关生产者的证照,还不足以有效改善当前的网络食品安全现状。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开放性、跨地域性等特点,即使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实名制管理,仍然面临着对象多变、职责交叉、依据缺失、地域模糊等诸多问题和挑战。而对政府监管部门来说,如果没有收到投诉或得到举报,也很难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即使发现,调查取证和查处取缔的难度也很大。再加上网络食品的进货渠道松散多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难以溯源和采取措施。

    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网络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构建。一方面,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搭建全国性食品药品信息系统,公开网络食品安全信息;建立网络食品安全检测系统,完善网络食品追溯信息链条,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检测通报,及时公布不合格食品和商家。另一方面,要加强维权保障,建立统一的网络食品消费投诉处理机制,解决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