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可获奖励

04.04.2017  19:19

  省检察院近日制定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发现、踊跃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更好地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办法》明确,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统一受理案件线索举报。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在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

  据悉,社会公众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0931-2369666)、电子邮箱(举报邮箱:jcygyssjb@163.com)、两微一端(登录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视野或关注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举报。我省检察机关将根据所举报线索的性质、情节和价值等因素,对举报者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记者朱婕 通讯员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