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院集中清理涉案款物实现精细监管

04.08.2015  15:59

        近日,礼县院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再学习为契机,开展了一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阶段的“回头看”活动。把涉案财物管理是否规范作为排查问题的切入点,集中排查了2013年案管部门成立以后涉案财物监管情况。
        通过案、账、卡对照、出入库登记与保存实物对照、线下保管与系统监管对照,查看涉案款物出入库、移送单位、涉案款物去向等情况记录、查看《涉案款物受理登记台账》,《涉案款物移交清单》、《涉案款物出入库清单》等台账,共清理出2013年以来,案件已办结但涉案物品(主要是作案工具)在案管滞留的 11件案件。对此,案管部门通过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积极与公诉部门协调沟通、督促其与公安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联系协调等办式,及时处理了9件,其余正督促办理当中。
      通过本次排查涉案财物管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查漏补缺,细化了管理流程。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对侦查机关移送扣押的款物,将严格按照“一案一登记”、“一案一台账”、“一案一编号”的原则,对涉案款物的特征、种类、数量严格对照移交清单,进行明细管理,做到出入有登记,来往有手续,来龙清楚,去向明确。同时,着力加强对办案部门依规定不移送案管部门保管及经批准延迟移交、暂时保管情形的审查核实工作,实现涉案财物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