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院“四措施”拉开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序幕

20.06.2016  16:13

      近日,礼县院党组精心组织,扎实部署,拉开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序幕。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确保评查活动顺利进行。为保证评查活动顺利实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反贪、反渎、侦监督、公诉、民行等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检察会委员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加强了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是确定评查案件范围,做到有的放矢。本次评查活动主要评查2015年以来所办五类案件:自侦三类案件:立案后撤案案件、立案后不起诉案件及立案后判决无罪案件。侦监三类案件:逮捕后撤案案件、逮捕后不起诉案件及逮捕后判决无罪案件。公诉两类案件:撤回起诉案件与判决无罪案件。民事行政三类案件:提请抗诉上级院未支持的案件、提出抗诉法院未改判的及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未采纳的案件。信访类必查案件为:上级机关督办、交办、转办案件”,2015年和2016年发生的涉法涉诉案件和上省赴京信访案件。通过确定评查案件范围,做到评查内容清楚、评查目标明确,防止盲目性和片面性。
        三是创新评查方式,确保评查实效。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将采取个人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查阅卷宗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线下抽查与线上查看相结合方式,从案件程序、实体、法律文书适用三个方面进行评查,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当作规范执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的有效手段,积极实施,狠抓落实。
      四是做到三个结合,突出评查重心。与上级院和县委政法委评查要求相结合,要以检验案件质量为核心,对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民行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找准执法程序中的薄弱环节,抓好整改落实,健立健全机制,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与检察业务系统运行相结合,突出评查业务运行系统与实体办案不同步案件。要充分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自身具备的设置科学、程序规范、文书完备、节点明确、流程严密、操作简便的性能特点,通过发挥系统流程监控职能,重点解决线上、线下办案“两张皮问题”,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与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突出评查自侦、民行、侦监、公诉等办案部门办案节点中有可能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案件。主要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取证不扎实、证据固定不及时、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进廉洁规范执法。
        据悉,本次评查活动为期5个月,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