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院公诉科拓宽抗诉视角维护司法公正

25.01.2016  15:18

      礼县检察院公诉科,这个十多年来一直由清一色女检察官搭起的公诉平台,始终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认真履行公诉职能,曾被全国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连年被陇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近年来,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新的审判模式下,公诉科全力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拓宽抗诉工作视角,创新工作模式,更新工作方法,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判决裁定公正性的监督,通过提起抗诉,最大化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抗诉工作中,礼县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转变以往对法院判决的审查仅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及量刑畸轻、有罪判无罪的传统角度进行考量的抗诉思维,另辟蹊径,转换思维,将抗诉案件视角投向罪刑失衡量刑畸重案件的审查,收到明显的监督效果。
        2014年以来,礼县院针对法院将一未成年人犯罪判处实刑的判决,以该判决未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的刑事政策、量刑事实认定不清、量刑畸重为由将该案件提起抗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将实刑改判为缓刑,帮助未成年人实现了顺利回归社会的愿望;针对法院将一年近七旬的老年人判处实刑的案件提起抗诉,后被二审法院改判为缓刑,体现了刑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人文关怀;针对一起共同犯罪中,法院未充分考虑一从犯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重于主犯刑期的案件提起抗诉,被二审改判为轻刑,实现了 “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 的公正司法的诺言。这几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既体现了该院公诉科准确把握刑事抗诉的标准和条件,坚持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工作原则,又显现出其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最大化地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作风。该院的抗诉工作做法和成功经验,在陇南市检察系统抗诉案件中起到示范效应,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