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燃气管道安全维护正常运营

05.07.2014  04:58

    【本报讯】近期,在城市轨道交通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责任不落实、审批和现场监管不到位,全市接连发生“3·08”、“3·28”、“5·19”等多起挖断燃气管道事故,这些事故由于应急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等次生灾害,但直接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市政府近期召开专题会议,就确保城市燃气管道安全、维护天然气正常运营进行了专题部署安排。这是7月4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的。

    一是要求建立全市燃气管网信息交流共享平台。由兰州市建设部门牵头负责,会同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集团建立全市燃气管网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对全市燃气管网的详细分布、关键节点进行明确标注,与近郊四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共享。

    二是要求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并作为审批的前提条件。凡涉及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的建设单位,都要与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集团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明确施工区域燃气管位图。并以此作为建设工程勘探、施工、开挖作业的审批、许可、备案的前置条件,对于未签订协议的建设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同时,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求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由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集团尽快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动员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燃气管道保护工作中,同时,做好燃气管道周边施工区域的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抢险队伍必须到现场备勤,及时处置突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

    四是要求严厉查处燃气管网违法行为。由兰州市公安部门负责,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燃气管道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因违反操作程序破坏燃气管道的直接责任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震慑和控制野蛮施工、蓄意破坏燃气管道管网的违法行为。

    五是要求建立完善燃气管道长效机制。由兰州市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尽快制定燃气管网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工程审批工作流程、审批单位职责、监管单位职责及建设工程各参加单位职责,规范应急抢险、责任追究与违法行为查处等有关事项的处置程序,建立完善燃气管道保护的长效机制。

    六是要求盯紧看牢,切实管住“最后一铲子”。凡是涉及燃气管网的施工开挖作业,由兰州市公用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昆仑燃气公司必须选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要选派熟练作业人员开展作业,切实加强对作业的现场管控,杜绝因野蛮违章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件的发生。

    野蛮施工致天然气泄漏

    公安部门依法处置3名直接责任人13日行政拘留

    因野蛮施工,无视公共安全,导致发生天然气泄漏事故,事故造成周边592户生产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气中断。目前,公安部门已依法对3名直接责任人给予13日的行政拘留。这是记者7月4日从市安监局召开的关于城市燃气管网安全及“7·02”燃气泄漏事故媒体通报会上获悉的。

    据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建奎介绍:2014年7月2日晚22时20分,河南省新乡市新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进行北环路西线段跨T511#路高架桥16#桥墩处基础施工作业过程中,挖破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天然气中压DN160管线,导致发生天然气泄漏事故,事故造成周边592户生产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气中断。

    泄漏事故发生后,市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安宁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北环路(二期)西段工程BHX-4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援。通过采取关闭天然气调压站阀门、对现场警戒等措施,泄漏现场未发生爆炸和燃烧等次生事故,避免了一起因天然气泄漏引发天然气管道爆炸,造成公共设施和人员密集区域大量人员伤亡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之后,经过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4小时的科学抢修,被损管道于7月3日凌晨2时20分完成修复,并于7月3日上午7时恢复了对周边生产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气的正常供气。

    7月3日上午,市政府胥波副市长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听取了有关部门对本次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事故调查处理、事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鉴于该项目施工单位无视市政府关于确保城市燃气安全的要求,无视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整危化、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政治行动的具体部署,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无视公共安全,野蛮施工,情节极其恶劣。决定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安宁区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本起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的性质,确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杜绝建设工程开挖过程中破坏城市燃气管网的问题。

    经事故调查组紧张工作,现已查明,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项目施工单位河南新乡市新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指挥作业人员未按规范施工,违章指挥、野蛮施工。下一步,事故调查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起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向媒体和社会公布。

    为严肃法纪,公安部门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于2014年7月3日下午对造成该起事故的3名直接责任人黄晓胜、李国义、王春林给予了13日的行政拘留。

    □记者吕晟君实习生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