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枯水期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02.02.2016  03:22

    【本报讯】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2016年兰州市自来水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兰州市自来水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自来水安全管控和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冬春季枯水期期间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8个指挥部各司其职

    《方案》明确,要通过强化区域联防联控、部门协同联动、属地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黄河兰州段枯水期期间水源地周边及黄河干、支流湟水河、大通河、庄浪河流域的环境监管力度,系统掌握和分析枯水期全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同时,为切实推进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冬春季枯水期期间水源地上游来水水质达标,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自来水安全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水电站管控指挥部、水源地上游沿线重点排污企业管控指挥部、制水安全指挥部、水质监测指挥部、黄河调水指挥部、水源地上游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指挥部、舆情宣传应急指挥部、公安指挥部8个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按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挥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模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加大67座水电站巡查力度

    《方案》要求,在2016年1月18日至4月15日期间,要对大通河、湟水河、黄河干流上67座水电站排沙清淤情况进行巡查;督促、指导相关县区、责任单位和企业落实水电站枯水期排沙清淤管理责任和措施,严禁各水电站在枯水期期间进行排沙清淤作业。

    要加强对枯水期期间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及黄河干、支流湟水河、大通河、庄浪河流域的环境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驻场监管,排除环境风险隐患;监测流域断面水质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枯水期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确保湟水河流域水质在枯水期持续稳定改善,湟水流域和下游黄河兰州段干支流流域各断面水质按功能区达标。

    派员24小时进驻水厂监督

    《方案》要求,在2016年1月18日至3月15日期间,要派员入驻水厂,全天24小时监督原水氨氮超标有关措施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每天至少2次,对供水设施运行情况和水质检测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活性炭和高锰酸钾投加量、投加装置运行情况,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检测结果),监督水厂做好各项工艺流程调整记录工作,留下工作痕迹和检查记录;对接住建部相关部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于本月底前来兰指导制水和预防应急工作。

    结合当前枯水期水质变化情况,依法对市政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抽检饮用水水质,于3月中旬完成枯水期水质全分析工作,切实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调查处置能力,加强枯水期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信息报送要做到高效、规范、真实。

    同时,要派驻专人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及黄河兰州段干支流、湟水河、大通河、庄浪河流域的沿线环境卫生进行巡查整治,于2016年1月21日前完成全部整治工作,排除污染隐患。并加大政府在水源保护、污染防控方面所做工作的宣传及饮用水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环保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对散布不实谣言信息,恶意煽动群众情绪的人员及时进行打击。

    □记者魏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