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剧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
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详见昨日晚报AA06版)。
农药残留的危害,大家都很清楚,特别在这几年间,由于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传播,已经到了让人谈虎色变的地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研究所所长许为钢,曾抛出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我国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目前一年使用175万吨左右的各种农药,其中七成进入土壤、空气和水域中,只有三成直接作用于目标生物体。
蔬菜瓜果和中药材禁用剧毒、高毒农药,一是政府对人民健康负责任的体现,但并不能一下子完全打破公众对于农药残留的恐惧。为什么呢?因为对于是否有农药残留,目前消费者很难检测和辩认,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是累计性的,一次两次食用并不会马上有明显症状,消费者一般都毫无查觉。而来自政府部门的监测和检测,根本不可能覆盖到每一个菜摊子。所以更多时候,有没有使用农药,是不是残留超标,全靠商家一张嘴来自己说,而当大家都在标榜自己是“绿色产品”时,那也就假做真是真亦假了,此种情形之下,靠市场调节来拒绝或者让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逐渐退出,也就是“有此一说”罢了。
不能由市场调节作用自然把控,规定中的“不得使用”若要落实,就只能从源头上想办法来“卡”。但问题在于,我们国家的农业生产组成,大部分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形态,也就是说,“生产企业”太碎太多,监管的难度因此变得非常之大,大到几乎没有可能有效监管的地步。只要市场上还有高毒、剧毒农药存在,只要农民还能够买得到,就很难确保高毒、剧毒农药不被使用。
所以,理论上最有效的办法,应该是全面禁止高毒、剧毒农药的生产。可是,报道偏偏很明确地指出“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尚不可行”。至于为什么尚不可行,到底有没有一个倒排时间表,都没有明确的说法。这似乎说明,“不得用于瓜果蔬菜”也不过是一个说法,能不能吃到没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更多时候也就只能凭运气了。
让人稍感欣慰的是,报道中提到了“应当加强对剧毒、高毒农药使用环节的管理”。理论上这也是个有效的办法,那么好吧!既然这个那个可以用涨价来限制过度消费,那高毒、剧毒农药价格也不妨提得高高的,当农民觉得使用起来不划算时,是不是也就不用了?还有,既然买这个买那个要实名,那为什么不能来个“高毒、剧毒农药实名制”,以方便备案、方便追查,让农民觉得麻烦而主动放弃? 蔡宁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