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养老“双轨制”仅是公平第一步

26.12.2014  03:15

    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这是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披露的信息。

    这意味着已实行18年的养老“双轨制”即将走向终点。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97年,借鉴的是“智利模式”,采取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个人账户由职工本人与单位按不同比例缴费。而同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需缴纳一分钱,退休金却比企业职工高出一大截,这种制度上的不公引起诟病,近些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国两会上,年年提案,要求废除养老“双轨制”,社会各界尤其企业要求“并轨”的声音非常强烈。

    经过多方努力,“双轨”并“一轨”终于水到渠成,值得点赞。但应看到,摒弃“双轨制”,公务员与企业员工一样缴费,仅仅是养老保险公平的第一步,它所彰显的是养老制度与政策等宏观层面的公平,事实上在退休待遇等方面尚存诸多不公,主要表现于三个方面。

    首先是退休金差距过大。目前公务员养老金大约相当于在职工资的八至九成,而企业员工仅占40%左右,相差一倍以上,据专家分析,并轨后将分别设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三个养老保险基金,三个“池子”的钞票不互通,只为所属人员发放养老金,这意味着退休金的差距将继续下去。并轨初期,公务员养老金适当高于企业职工似乎情有可原,但趋势应该是逐年缩小,最终实现平衡,且要有时间表。

    其次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这意味着公务员退休后将人人收获一个“大红包”。据悉,党政机关这项“红利”制度的设立是对应于企业年金(即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不错,企业年金已经推行了若干年,但要看到,这项制度只是提倡,不具有法律强制性,目前仅是国资委管理的少数中央企业享有这种待遇,绝大多数企业还是“望梅止渴”,尤其民营中小企业,甚至连养老保险都缴不起,谈何企业年金?

    第三,据传并轨后,公务员群体将普遍调资,用于弥补个人缴费所造成的“损失”。这除了加大财政负担外,还会给社会留下公务员养老缴费由财政埋单的不好影响,企业职工情何以堪?

    可见,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仅是良好开端,但且不够,还须通过改革实现养老待遇的“并轨”,方能真正体现养老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