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专题研究《甘肃省公路系统综合考核办法》补充规定有关事宜

30.05.2018  17:14

5月29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甘肃省公路系统综合考核办法>补充规定》有关事宜。副厅长赵彦龙主持会议,省公路管理局、省路政执法局、省高管局和厅机关各处室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甘肃省公路系统综合考核办法》是对全省公路系统进行考核、评价的综合性管理制度,考核评价范围涉及全省所有干线公路,考核评价对象涵盖省属各公路管理局及其所属的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公路管理段、养护工区、养护管理站、养护维修工程处、试验室等,办法对推动全省公路系统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针对2017年综合考核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本着进一步从严考核和客观合理的原则,省厅研究决定对《甘肃省公路系统综合考核办法》中的有关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作补充规定。

会议要求,省公路管理局要做好对新修订《考核办法》的宣贯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和阶段性目标任务,为考核提供公平、公正、合理、可行的基础依据。厅机关有关处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加强对省属各公路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确保新修订的办法确定的考核内容和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高童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