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分院提交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综合报告获肯定

28.03.2017  17:42

        近日,矿区分院提交的《矿区分院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综合报告》受到矿区党委书记的充分肯定,矿区党委书记刘士鹏在报告上批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2016年,矿区分院以‘两联系、两促进’内容,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矿区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希望矿区分院继续加大整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既要加大惩治力度,更好抓好源头预防,积极主动地走进企业,跟进重点项目,落实检企共建制度,努力在矿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2017年,矿区分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将在省院和矿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立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认真把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矿区实际,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在预防工作的实效性上下功夫。一是紧盯国企重大工程项目持续开展“两联系、两促进”活动,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严把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关的同时,为全力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用人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发生在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录、选拔、任(聘)用环节的职务犯罪和“带病提拔”现象,严把干部任用廉洁准入关,在国企人事选拔任用干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三是在创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中,注重“培植典型、示范引路”的工作方法。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机制,打造亮点,培植典型,以点带面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