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分院召开政治理论学习会议

05.03.2019  18:26

      2月28日,矿区分院组织召开政治理论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讨论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德金主持,全院干警参会。
      会议强调,全院要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作为主力军,更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好张军检察长对于学习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勇于担当作为,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
      会议要求,全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从政治、思想、组织等方面贯彻执行好。要认真学深悟透,明确职责任务,每一位干警都要通过多种渠道坚持不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条例》相关规定,不断通过学习给自己充电,明确自身作为检察机关一员所肩负的职责使命;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热点难点。要立足环境资源专门检察院职能定位,保障全省“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攻坚克难,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要从严从实贯彻,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政治理论学习对提升个人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有很大帮助,要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把牢政法工作方向,争取为分院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