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听证会
3月5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在兰州举行甘肃省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听证会。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文魁出席并讲话。
周文魁指出,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是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之一,关乎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和企业利益,关乎我省矿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对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意义重大。基准价标准,对我省今后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制订基准价,是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营造矿业权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的需要;是完善矿产资源资源税费制度、解决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突出问题的需要。矿产资源储量处和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解答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听证会后进行归纳整理,吸取合理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煤炭基准价格,做到既体现国家权益、又维护矿权人权益,促进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健康发展。
据悉,2018年1月10日和2月13日, 省国土资源厅先后两次通过网站、甘肃日报、甘肃国土资源报向社会公开征求煤炭基准价意见。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举行甘肃省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听证会,认真履行听证职责,多方面多角度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听证会上,储量处及项目承担单位分别介绍基准价制定的政策背景和制定过程,听证代表从政策、技术等层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听证陈述人围绕国家法律法规、矿业权出让权益金制度改革政策等,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质询进行认真解答。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甘肃煤田地质局、华亭煤业集团公司、靖远煤电股份公司、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刘园子煤矿、兰阿煤业公司等单位的42名听证代表参加会议。(厅矿产资源储量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