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短线交易惹事豫商举牌东方银星遭查

13.11.2014  04:58

    据新华网消息“股权争夺战”陷入胶着状态的东方银星12日发布一系列公告,就上市公司、豫商集团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关注函落实情况予以说明。据核查,豫商集团实际控制人韩宏伟的配偶王沛,在豫商集团2013年增持东方银星期间,有过买卖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并将上缴差价收益29.87万元。

    由于对东方银星的持股比例双双达到29.9%以上,极度接近30%的要约红线,豫商集团与东方银星大股东银星集团间的争夺陷入胶着,双方开始变换招术较量。此前,豫商集团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之请,就一直在东方银星那里“碰钉子”,豫商集团的上述申请也曾提交给上交所、河南证监局,监管部门也曾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发出过监管关注函和监管工作函。

    对此,东方银星表示,豫商集团在收购东方银星股票过程中涉嫌证券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豫商集团以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案侦查,对自然人王沛以涉嫌内幕交易罪立案侦查。基于此,东方银星认为,法规显示收购人最近三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而披露的公告显示,河南证监局已在10月28日向招商证券发送《关于对豫商集团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的函》,根据上述函件内容,招商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根据东方银星举报的内容,需进行核查。根据有关规定,王沛应被认定为豫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其买卖行为已构成短线交易,差价所得应上缴上市公司。但仅此还不足以认定豫商集团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