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出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29.05.2014 17:0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根据平凉市打假办文件通知精神,平凉市工商局结合工商职责,研究制定了《平凉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方案依法对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信息公开作出了具体规定,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增强消费者信心、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业的一剂“良方”,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
方案要求,把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当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使假冒侵权者因信用不良“处处受限”。对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公开或更新信息内容、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要坚决纠正并严肃问责,让执法行为受到社会监督。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9.05.2014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