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一季度督查43个市直部门单位
从3月1日起,酒泉市集中开展一季度综合督查和重点建设项目、精准脱贫、纪律作风专项督查。3个督查小组深入43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首轮专项督查,首轮专项督查已于3月15日结束。3月21日,酒泉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督查情况汇报。会议要求,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督查组要向被督查单位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巩固督查成果。同时,要把专项督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拓展督查主体,持续跟踪督查,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督查结果显示,各单位严格按照酒泉市委“1234567”工作要求,讲规矩、守纪律、转作风、抓落实,普遍做到了学习教育经常化、内部管理精细化、规章制度系统化、规定执行严格化和服务人性化。特别是在重点工作推进上,各单位认真分解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力。
同时,各单位按照酒泉市委“387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三个不直接管”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比较到位。能够坚决执行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到位;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经费支出,没有发生公车私用、进出会所、请吃吃请、公费旅游、违规支付、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超标准接待等问题。也没有发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部分单位推行电子指纹考勤,建立了工作人员外出去向牌。
此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范高效。目前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入驻部门单位32个,设立办事窗口25个,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84项。督查涉及的18个部门单位104项行政许可事项,基本做到了应进必进、依法行政、按时办结。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个别单位重点任务分解不够扎实细致。制定的责任书和建立的工作台账较为简单,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贯彻问题导向不够,个别单位没有将酒泉市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专项整治中检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工作重点跟踪整改。
“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贯通有力。个别单位对下属单位督促检查抓得不严,履行“一岗双责”相对较弱;“三述”工作抓得不够严实,内容上有侧重业务工作多、廉政工作少的倾向;个别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不规范,相关资料更新完善不及时。
纪律规定执行上还有缺失。制度建设跟进不够,个别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务接待把关不严,科级干部个人婚丧嫁娶申报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落实不严格。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有待加强。项目入驻不够完善,部分中央、省属驻酒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审批行为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存在前置审批、科室预审、延期办理、规避电子监察等问题。(酒泉日报记者杨中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