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占元副主任带领督查组在甘南、临夏督查依法行政工作
7月20日至22日,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占元带领督查组对甘南州、临夏州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中期督查。
督查组深入到甘南州审改办、合作市司法局、东乡县沿岭乡政府、东乡县财政局、临夏州运管局等单位和部门,通过查阅资料、抽查执法案卷、询问交流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实地查看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督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执法单位存在无法定依据增加许可条件、直接收缴罚款等问题,督查组当场向有关单位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
马占元在反馈督查意见时指出,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决策出了问题,后面的执行及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因此,规范决策行为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端。近些年来,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决策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决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如在集体讨论、法治审核方面做得就比较好。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方面做的还不够。我们做决策的根本目的是为群众服务,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做得越实在,越能夯实决策的群众基础,群众也就越容易接受,越有利于决策后的执行和实施。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知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是所有问题的专家,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是保障决策科学的必要程序。现实生活中,一件事情往往会引发多种客观效果,进行风险评估,能保证决策者在全面清醒认识决策负面影响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合法性审查可以预防决策违法。集体讨论决定可以帮助行政首长更全面地了解情况,集思广益,做出最优的决策选择。《决定》提出把这五项程序确定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既说明了中央对规范决策程序的坚决态度,也说明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临夏作为少数民族地区,重大决策需要的考虑的因素更多,需要协调的利益关系也更为复杂,严格依法按程决策的意义显得更加重要。希望临夏在此项工作上狠抓落实,勇于实践,切实贯彻执行好《决定》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