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批专项督查组即将督查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度

13.11.2014  12:2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高自觉性、能动性,全面落实“6+1”强化环境执法的各项措施和《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促进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与大检查行动实现无缝对接。11月13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向各地下发了《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督查方案》。

方案》明确,各地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全程跟踪指统环境大检查末端落实;检查组将对对照省上下发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单,确定辖区内的检查企业名单,对各地制定计划、开展工作、部署任务、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各地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各地辖区内企业落实“一企一档”的管理要求和建档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各地辖区内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开展驻厂监察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各地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的新闻报道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方案》明确,督察组将对企业制定环境保护自查整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考评细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生产规模、工艺、设施,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污染设施运行和减排台帐深入检查;对企业开展自查情况,查摆出的问题,整改计划措施进行核查;对企业环境应急机构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方案》要求,各督查组要深刻认识开展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历史使命,要清醒认识督查是推动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对确保大检查取得实际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督查人员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保持严谨务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省环保厅“十条”要求,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发生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问题。

此次督查将组成由环保厅党组成员带队,省工信委、省水利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国土厅、省发改委等部门人员随同监检查的七个督查小组,集中20天时间,对全省14个市州、87个县区、1560家企业进行“拉网式”督查检查。督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公开信息,畅通渠道,座谈交流,听取意见,随机抽查,督促整改,通报问题、跟踪落实的方法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