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十一督导组督查定西地税教育实践活动

17.09.2014  13:29

  9月11日至12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第21督导组副组长陈明一行在省地税局副局长董建平的陪同下,深入定西市、陇西县和通渭县地税局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采取“听、察、看、问”的形式,深入各局办税服务厅详细了解“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服务流程,就开展“同城同办”工作事宜与办税人员进行交谈,并仔细翻阅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方案及各类学习记录、干部职工学习笔记等。督导组对定西市、陇西县和通渭县地税局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进一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要求和希望。陈明指出,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群众工作要年年抓,要长期坚持下去,切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针对督导组的评价和希望,董建平副局长提出了要求。他指出,通过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认识到我们是服务者,和纳税人的地位是平等的,要切实通过问题的逐一整改,转变作风,转变观念。市县两级地税部门是税收工作的窗口,直接和纳税人打交道,每一分每一厘都来自于企业和纳税对象辛勤的劳动。虽说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但作为我们管理者来讲,手心手背都是肉,要考虑到纳税人的每一分钱来之不易,既要收好税,也要做好税收政策的辅导和解释工作,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以优质的服务平等对待纳税人。干部的一言一行体现着群众路线的命脉,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尤其是税务部门的形象。一定要将省委第21督导组的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真真实实、真真切切地落实在几件事情上,把好的方法制度化,使群众路线持之以恒结合在收好税、带好队、服好务上,结合在税收中心任务上,结合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结合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岗位上,力促地税事业快速发展、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力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特约记者 郑 波 通讯员 张校民    张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