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导组对高台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评估认定

02.09.2014  17:24

9月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评估专家组一行4人,在国家督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副厅级督学李建声的带领下,对高台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评估认定。

专家组严格按照国家评估验收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求,认真查阅了县级档案资料,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4个座谈会,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取汇报、查证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高台二中、南华初中、西街小学等6所义务教育学校和1个教学点进行了详细的督查了解。

近年来,高台县委、县政府坚持以“让人民活的有质量、有希望、有尊严”为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起了常委(务)会议议教、务虚会议论教、人大政协视察调研促教的常态化机制,提出了筑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理念、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奋斗目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政府投入、科学调整布局、狠抓队伍建设、注重内涵发展,基本实现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化发展。

供稿:高台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