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督导检查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10.03.2017  01:01

 

水利部督导检查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座谈会会场

 

 

现场查看安定区 “河长+警长”制实行情况

 

 

会场

 

      本站讯   3月7-9日,水利部第十三督查组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张天革副厅长陪同。

 

      8日上午,督导检查组在兰州召开水利部督导检查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座谈会,张天革副厅长汇报了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进展情况。督查组组长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督查专员田以堂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尽快成立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立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落实编制、人员及经费;二是尽快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市、县、乡三级同步编制工作方案,压茬推进,建议省、市、县三级河长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三是各级要超前谋划,提前安排,成立机构、完善组织体系,加快工作进度。同时强调,全面建立河长制要做到工作方案、组织体系、制度措施、监督考核“四个到位”。张天革副厅长表示,非常感谢田专员一行对我省河长制工作的肯定,省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快推进全省河长制工作。

 

      8日下午,督导检查组现场查看定西市安定区 “河长+警长”制实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田以堂专员对定西市推行的“河长+警长”制河道管理给予高度评价,同时要求定西市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河长+警长”管理制度。张天革副厅长指出,定西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走在了全省前列,为全省推行河长制积累了经验,是定西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要进一步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长期性和任务的繁重性,河长制工作不是水务部门一家的工作,成员部门要通力协作,把河道治理好,管理好。

 

      省编办、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工信委、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卫生计生委、法制办,省水利厅有关处室(单位)推行河长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省级督导检查座谈会。定西市、县(区)政府负责人,水务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定西市督导检查座谈会。(供稿: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