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调研天水交警系统黄标车整治工作
5月11日下午,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察中心督查组来到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座谈会,对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工作进行调研。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交警支队在家领导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多江主持。
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金生向督察组汇报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工作开展情况,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宁炳处长就天水市提前报废车辆补贴,冒黑烟上路车辆处理,柴油车、渣土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管理,机动车检验等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近年来,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为契机,落实《天水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和《市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指标》为抓手,加快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的淘汰报废工作。2014年全市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2206辆,今年1月至4月份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369辆,其中报废机动车282辆,注销机动车87辆,比上年度同期增加30%。从2014年5月1日起,对未达标到国四标准的机动车禁止转入和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对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车辆进行公告,将报废告知单存档后,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一律予以强制注销。同时,形成了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跟踪督导、车管民警上门督促、路面民警严密防管控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结合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稳步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达到淘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依法查扣,强制进行报废,对进入限行区域或路段的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予以依法查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按照工作计划,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加大禁行区域执法检查密度,充分运用自动抓拍、电子警察等技术手段,加大对“黄标车”的管控力度,加强对农用车辆、拖拉机、冒黑烟车辆上路管理与检查。同时结合5月10日至7月10日为期两个月的农村道路专项整治工作,在农村地区开展声势浩大的黄标车淘汰报废集中宣传活动,使黄标车淘汰工作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