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座报刊亭是谁的“眼中钉”?

11.08.2014  02:39

   光明网评论员: 近日,整治报刊亭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了解,北京目前已有72座报刊亭被强制拆除。中午口头通知,深夜就来人拆除,没有给亭主出示任何文件依据,也没有说明缘由。如今,实施强拆的负责单位尚未找到,损失由亭主自行承担。一夜之间,报刊亭主变成了无业人员。北京市报刊零售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最主要的是找到责任单位,“谁拆的,就应该由谁陪,承担相应经济损失。”(8月9日《北京青年报》)

  如果说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那么,报刊亭不啻于一座城市的文化“唱诗班”。

  报刊亭有无存在的必要?这个问题恐怕不能看执法者的偏好。数月前,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第十一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2013年,中国成年国民的纸质图书阅读率连续7年增长,尽管数字化阅读占比则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但报纸阅读率依然居首。数据显示,2013年报纸阅读率为52.7%,期刊阅读率为38.3%。即便在很注意市容市貌的发达国家大城市,譬如纽约、巴黎等,报刊亭也是街边随处可寻的风景。

  北京这72座报刊亭,曾经也是大力推崇的文化印迹。据北京市报刊零售公司负责人介绍,报刊亭工程曾3次列入政府为市民办的60件实事。1999年,北京市政管委会《关于北京市书报亭建设有关问题协调的会议纪要》指出:“根据市领导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今年将建设800个新式书报亭,由市政管委组织协调落实”,这份会议纪要同时指出:“书报亭要设置在重要、繁华的街道和地区的较显著位置,以展示首都形象,切实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十数年来,这些星星点点的报刊亭,没有惹是生非、没有违法乱纪,反倒是包括“微笑天使”报刊亭业主们,为便捷市民生活、繁荣首都文化,孜孜然风雨兼程。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好好的报刊亭,成了城市管理的肉中刺眼中钉?你说影响市容,其实完全可以升级改造;你说退路还民,其实又不是不能搬迁……至于所谓不影响报刊阅读的昏话,显然“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譬如据统计,河南郑州市报摊撤亭进店后,报刊销量下降了80%。

  退一万步说,这72座报刊亭即便真是非要挪窝,程序正义恐怕不能规避不谈。首先,法理而言,报刊亭的所有权属于北京市邮政管理系统,是国有资产。当年,每个报刊亭的建设成本几万元。目前被强拆了72座报刊亭,国有资产的损失数百万。其次,报刊亭是合法存在,相关部门仅仅口头告知,没有向当事人出示拆除决定、没有书面通知,没有告知救济渠道,这样的执法程序合法吗?再说,报刊亭的命运,事关民生,起码事先要听听市民的想法,听听业主的心声——如今说拆就拆,且还是“半夜鸡叫”式行动,所依何法?

  偌大的北京,找个强拆报刊亭的肇事者,未必是什么难事。只是,这些莫名其妙“被消失”的报刊亭,就必须接受“被消失”的命运?好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议程就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相信法律,自然能还强拆报刊亭事件以公平正义。而值得警惕的是,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发布的数据,2008年到2012年,全国邮政报刊亭被拆了1万多个。这些死在行政之手的报刊亭,不谈享受财政支持,就让它们在市场中摸爬滚打,少些催命政策痛下杀手,是个多难的事情啊?